11月2日至3日,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和京东集团主办的第五届“未来法治与数字法学”国际论坛暨人工智能时代的法治建设论坛在北京举行。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会长、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姜伟,中国人民大学党委副书记郑水泉,吉林大学党委副书记、教授韩喜平,京东集团副总裁胡焕刚,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教授王轶出席论坛并致辞。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杂志总编辑黄文艺主持开幕式。
未来法治探索和数字法学研究,是数字中国建设和法治中国建设双重战略框架下,法学领域的重要使命和责任。该论坛的召开旨在进一步推动未来法治与数字法学领域的研究,加强未来法治与数字法学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为全球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论坛邀请了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政府机关领导、著名法官及产业界代表与会,切磋碰撞,凝聚共识,多维度地研讨未来法治与数字法学领域的法治命题与创新,为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学术委员会主任、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资深教授张文显,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一级教授王利明,英国女王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与技术法教授、全球知识产权与科技中心主任詹卡洛·弗罗西奥,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教授、数据法治实验室主任、数据法治研究院院长时建中,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法学院教授梅夏英,最高人民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副主任宋建立应邀出席并发表演讲。
在“院长论坛”环节,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蔡绍刚,北京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院长郭雳,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尹飞,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院长、教授、数据法律研究中心主任彭诚信,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审管办(研究室)副主任樊创,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杨德嘉围绕数字时代法治建设相关议题分别作交流发言。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杨东,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副院长、政治部主任宋鱼水共同主持并参与讨论。
论坛上,蔡绍刚以“积极探索人工智能辅助执法办案 努力实现更高水平数字正义”为题作交流发言。他指出,随着数字社会的蓬勃发展和人工智能的快速兴起,人工智能与司法审判的深度融合已成为现实所需、大势所趋,为推动审判工作现代化提供了强劲动力。苏州法院在以人工智能辅助司法办案方面存在一定的现实性、必要性与可行性。2016年以来,苏州法院建设了以“卷宗生成+在线办案+智能服务”为主要内容的智慧审判“苏州模式”及无纸化办案“千灯方案”,相关成果荣获首届人民法院改革创新奖等荣誉。去年以来,苏州法院在全流程无纸化办案基础上,加快推进人工智能与司法工作深度融合,围绕智能辅助阅卷和法律文书生成两个重点,构建起全国首个实现案件数据全量解析的司法人工智能大模型,并基于此研发上线了“未来法官助手”——司法人工智能辅助办案系统。目前,已完成42类一、二审辅助审判模型能力训练开发,约覆盖全市法院全年15万件左右的案件规模,形成了贯通诉前调解、司法审判等全流程,覆盖辅助办案、事务集约、风险防控、便民诉讼等多领域的司法应用场景,切实提升了人工智能司法应用实效,有效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一是为执法办案注入新动能。系统具备智能开展电子阅卷、案件信息智能问答、法律文书一键生成等功能,大大减轻了法官事务性工作。今年1-10月,苏州法院有653名法官和法官助理使用该系统办理案件11.2万件,平均每个工作日完成智能阅卷案件479件、一键生成法律文书70份、AI助手问答80次,法官事务性工作负担显著减轻,阅卷和撰写裁判文书时间缩短二分之一左右,法官对系统功能满意率超过96%。从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看,今年1-9月,全市法院审限内结案率、超12个月未结案件等效率指标同比趋优,并优于最高人民法院设定的参考区间。同时,将相关功能嵌入诉前调解平台,辅助调解员开展电子阅卷等工作,有效提高了诉前调解工作质效。
二是为司法管理拓展新路径。系统可对案件排期、送达、报结等主要审判流程节点进行集约化管理,实现对超期等情形的自动预警提示、动态监控、在线留痕,实现了对案件办理全流程的在线监控,诉前调解质效的实时监测、智能预警,提高了司法管理精准化、精细化水平。比如,昆山市人民法院自主研发了以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系统、审判流程节点管理系统和三级质效动态管理系统为核心的数字审管系统,不断提升管理和服务的精准度、时效性。
三是为社会治理提供新工具。利用AI大模型可对司法大数据进行深度关联分析,对匹配抓取的多部门数据进行预警提示,有针对性向相关单位发出风险预警及对策建议,助力社会风险防控。比如,苏州中院借助司法大数据搭建“苏州市社会治理司法指数一点通平台”,可精准分析特定区域、领域、企业矛盾纠纷发案特点、成因,有效助力党委、政府科学决策。张家港市人民法院研发应用大数据社情民意感知交互平台,通过对社情民意的分析总结,可为纠纷处理和风险防控提供参考。
四是为司法服务搭建新平台。着眼为当事人提供线上线下相融合,覆盖诉前、诉中、诉后一站式、全方位、多维度诉讼服务,让数字法院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普及。研发升级AI智能法律助手“苏法小融”,并与苏州市面向市场主体和广大市民的“苏商通”“苏周到”平台对接,为当事人和人民群众提供智能化的法律业务咨询、AI司法案例推送等服务。今年5月8日,苏州中院及辖区十家基层人民法院全部设立面向广大企业的助企发展司法服务中心,并同步上线智能法律服务助手,上线以来已为当事人提供在线咨询、查询服务8.2万人次。
蔡绍刚表示,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加速演进,正成为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引擎,人工智能与司法审判工作的融合将有较大发展空间。下一步,苏州法院将进一步抢抓机遇,持续拓展以未来法官助手为核心的司法人工智能应用新场景,不断提升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能力水平,努力打造司法人工智能应用的“苏州典范”,为推进数字社会和法治社会建设贡献更多司法力量。
一是不断提升系统通用能力。加强苏州法院五个专业法庭之间数据整合协同,针对不同类型案件特点,分析、归纳、提炼出不同的法律推理模型,通过不断优化和完善法律推理模型、不断提升系统逻辑思维能力,切实提高人工智能系统回答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持续加强系统信息收集处理能力训练,使得系统能够从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库、案例库、裁判文书库等大数据中,通过关键词检索进行精准匹配,为一线法官办案提供丰富的数据资源。
二是升级打造一个全场景的未来法官助手。将AI大模型与异步审理、诉前调解有效链接,打造“法官数字小助理”,实现自动收集和归纳案件诉讼材料、自动归纳总结争议焦点、自动完成庭前质证等工作。将AI大模型与法官日常事务管理相结合,打造“法官数字小秘书”,实现自动安排工作日程、自动分析提示审判数据,并自动对接辅助办案团队,为法官提供全方位的辅助事务服务。将AI大模型与大数据分析系统相结合,打造“审判数据分析员”,能够自动分析全量案件数据,提供综合数据类案检索、比对、统计服务。
三是进一步加强安全运行机制建设。采用数据加密、访问控制、审计追踪等先进的信息安全技术,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数据安全屏障,有效防范数据泄露、篡改等风险,确保审判数据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强化对人工智能司法应用全过程的监督,确保及时识别算法漏洞、规避风险,保证人工智能辅助裁判结果的可控性与可信性。通过参与行业标准制定、政策建议等方式,为人工智能技术在司法领域的应用提供法律保障。
四是着力锻造一支既精通法律又熟悉科技的复合型法官队伍。加强复合型人才的选育管用工作,努力让更多法官不仅在法律领域有深厚的造诣,对新兴技术也有深入的理解和应用能力,能够在全球化的背景下处理数字司法问题,以更好地适应AI智能时代发展需求,切实以更高水平的数字正义,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需求、新期待。
苏州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审管办主任赵海生,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吴万江,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吴宏,苏州中院科信处、研究室有关负责同志参加论坛。